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在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河北将重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以大代小(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代管小型水库)等为主的小型水库管理模式,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问题。
统计数字显示,我省有小型水库近1000座,大多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不高,存在着“先天不足”的问题。同时,大多数小型水库主要承担防洪任务,没有经济效益,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
针对小型水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等问题,按照水利部要求,2019年以来,我省积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每个市选取了一个小型水库数量多、乡村积极性高、当地政府重视的县作为省级创建县,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
各地按照创建内容、创建目标、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了一些适应当地县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库管护模式:石家庄市鹿泉区、承德市宽城县通过政府出资,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县小型水库实行物业化管理,即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要机构、要编制、管人管事,转到只管事、管好事上来。秦皇岛市卢龙县作为全省小型水库最多的县,将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纳入小型水库管护岗位,安排128人做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落实小型水库的管护问题。邢台市信都区充分利用现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力量和技术优势,将部分国有小型水库移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这些改革举措,已初步形成示范效应。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水利部下一步工作安排,省水利厅目前正在制定《河北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计划由每个市再选取不少于2至3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县,继续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以大代小等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逐步在各市和全省推广,促进全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两手发力的良性互动格局。(河北日报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吕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