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程序和要求,将于10月29日组织笔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定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在保定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请进入笔试的考生,务于10月27日12:00至28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雄安官网”,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考试期间自觉佩戴口罩,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方可参加笔试。
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报名和考试期间请考生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盗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面试相关事宜请留意短信通知。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