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报考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现将体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9日(考生需在考试当天7:30之前进入考场)
地点:容城博奥学校体育场(考生从南门进入,容城县正义路192号附近)
二、测试项目
(一)身高测量(需脱鞋测量)
男性身高1.72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2米(含)以上。身高合格人员方可进行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项目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2020年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标准,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测试,其中两项合格即可通过。
男子组:①立定跳远,②引体向上,③50米跑;
女子组:①立定跳远,②仰卧起坐,③50米跑。
(三)测试标准
1.立定跳远。男性合格标准≥205厘米,女性合格标准≥150厘米。
2.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性合格标准≥9个/分钟。仰卧起坐:女性合格标准≥25个/分钟。
3.50米跑。男性合格标准≤9.2秒,女性合格标准≤10.4秒。
三、注意事项
(一)审核通过的考生,务于10月16日8:00至18日17:00期间登录“中国雄安官网”,认真阅读《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1),并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视为自动放弃体测资格。测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体能测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
(一)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需做好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测试。
(三)考生自行准备服装、鞋,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
(四)本次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五)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