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促进创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提升“双创”示范基地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提升河北省“双创”示范基地在服务、就业、协同、金融、开放、改革等六方面的带动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服务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抓好纾困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系列减负政策,确保应享尽享便利享;做好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工作;鼓励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出台延长孵化期限、实施房租补贴等实施细则;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大但发展潜力好的创新型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复工复产服务,支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建设一批信息化、便利化的双创支撑平台,复制推广“一键申领、网上兑现”“企业网上跑、政府现场办”等做法。增强协同发展合力,支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复制推广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批56项支持创新的改革举措。
提升就业带动作用,拓展创业就业空间。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优先支持保定高新区、石家庄高新区等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引导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开展技术、产品等创新,组织实施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等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实施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培养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依托高校示范基地开展“双创”园建设;主动对接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技术创新实际需要,提出一批技术创新需求清单,指导高校毕业生组建创新团队承担攻关任务。拓展创业带动就业空间,支持省级以上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培育在线教育等新产业,发展共享出行等新业态。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提升协同带动作用,强化融通创新发展。鼓励省级以上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支持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等方式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新型产业创新生态;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的支持力度。深化产学研融通创新。强化“双创”示范基地协同联动,推动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互动合作,搭建“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桥梁,支持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加强与京津“双创”示范基地的对接合作。
提升金融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服务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创业试点,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双创”示范基地率先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受益面;支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多品种多期限结构的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保定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及有条件的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率先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对无抵押资产、无现金流、无订单的初创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风险补偿。拓展创投服务创新创业领域。
提升开放带动作用,提高“双创”开放水平。建设开放型创业孵化载体,支持保定市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加强与海外知名高校、跨国公司、中介机构的联系对接,建设国际创业孵化器,力争引进一批海外创业项目。参与多双边合作机制建设,将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纳入我省参与国际多双边合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国际重点城市的创新创业政策沟通、资源融通和信息链接,积极参与、承办国际化的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以中塞国际工业园为样板,支持有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参与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探索建设一批海外创新中心。
提升改革带动作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支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在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实施尽职免责,打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生态和文化氛围。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改革,鼓励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投资监管考评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成熟改革举措率先在“双创”示范基地复制推广;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参与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率先探索实施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改革举措,打造全面创新改革的引领区。(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