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疏解资金压力 强化要素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主体活力 服务企业发展
河北出台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从疏解资金压力、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主体活力、服务企业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若干措施,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破解当前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若干措施提出发展目标:实现2020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超过60万户,规模以上企业超过1000家,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超过6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80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万家,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100家、中小企业500家,力争境内沪深交易所、新三板精选层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7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投资超过8000亿元。
疏解资金压力。加大税费减免落实力度,强化信贷资金支持,发挥保险和担保作用。其中,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降低除高能耗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到户电价5%”“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等优惠政策。加大普惠金融信贷投放力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提高能源要素保障水平,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其中,线上线下相结合帮助企业招聘紧缺用工和急需人才,引导有需求企业“共享用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缴费2/3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实现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符合电力直接装表接电条件的,当日申请、次日接电。
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准入环境,进一步放宽经营限制,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支持企业出口转内销,服务综合保税区发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以上。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利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一日办结,鼓励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等。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综合许可证。
激发主体活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其中,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提升我省创新创造能力。开展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帮扶,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县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省级财政对市县财政保费补贴的30%—50%给予奖补。对于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证的便民劳务等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减免收取费用。
服务企业发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完善政企联系机制。其中,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从源头遏制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加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深入开展“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包联责任,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或现场办公,主动服务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