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在9月29日召开的全国“信用交通省”建设总结推进会上,河北、江苏、浙江等10个省(市)被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授予2020年“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称号。
2017年9月,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启动后,我省实施了“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在推进制度建设方面,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公路水路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建立了信用代码应用、名单管理、异议修复等机制,为规范市场秩序、实现联合惩戒、推进一体化建设提供了遵循。
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我省规范信用信息采集、红黑名单管理、公众信用查询等相关流程,编制并动态更新信用信息目录。目前,该平台已汇集42.6万家企业、182万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覆盖了全省所有设区市,实现了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自动归集。
推进信用信息应用。我省组织19家企业签订了事中事后监管信用承诺书,对192家全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对389家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进行了考核。同时,制定落实了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成效清单和红黑名单,同步传送至部省两级信用平台。
我省路政“二维码信用执法”在全国进行典型推介,信用承诺制全覆盖改革试点走在全国前列。
在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方面,我省每年春运期间开展“诚信春运”宣传活动,每年10月份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营造了“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浓厚氛围。(记者曹智 通讯员邢莫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