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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执法检查

2020-10-03 10:24:57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

  我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执法检查

  为确保国庆、中秋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委办日前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执法检查。

  督导执法检查范围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和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部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县部门,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省安委办要求,对于政府、部门层面,重点督导检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贯彻执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情况;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等。

  对于企业,重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省安委办要求,督查执法检查要聚焦环京周边、雄安新区、冬奥赛区、事故多发地等重点地区;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和规模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巡查考核、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严格执法监察,敢于较真碰硬。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深、查透。对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经济处罚、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多种处罚措施;要杜绝一罚了之,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执行监察指令、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安全监管问题,要认真梳理汇总,适时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提请当地政府追究责任。要及时整改销号,督促和指导企业从严从速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要专人盯守,挂牌督办,定期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关闭取缔到位。(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杨锴)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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