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与工作实际,2020年河北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工作于9月21日至9月30日开展,24小时均可受理。
申请受理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按照《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可填写并上传相应材料。
其中,对符合优先纳入条件的医药机构可随时申报;对于评估不合格未被纳入的医药机构,自结果告知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提交纳入申请;后期考察评估工作中若出现与填报内容不符的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年内将不再受理定点申请。(河北日报记者董琳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