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王莹)2020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开启,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等纳入拟新增范围;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开标,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3%;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报销比例50%起步......近期,医疗领域释放多个利好消息,将惠及千家万户。
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动调整 多类药品有望纳入
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开启。
从今年的调整工作方案来看,亮点颇多。其中,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拟新增药品范围,为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支撑。此外,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等也可纳入今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也将被考虑纳入今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体现了目录调整时统筹考虑区域性差异和患者需求。
需要明确的是,进入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并非进入“舒适区”,有进也将有出。根据《方案》,以下两类药品将被调出医保药品目录: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开标 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3%
国家医保局消息,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联盟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于日前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
采购规模达数百亿元的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有189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125家,拟中选产品191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95%。
据悉,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纳入56个品种、86个品规,品种数量接近前两批的总和,涉及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类疾病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有治疗白血病的药品、抗肿瘤的药品、治疗精神类的药品,都是患者普遍使用的药物,对老百姓有直接影响。
以治疗糖尿病的二甲双胍为例,共有44个企业参与第三批国家集采,开展两个剂型之间的激烈竞争。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联盟将会从中选出优质价廉的多家企业,让患者受益。
从第三批开始,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运行。与第二批国家集采相比,第三批采购规则做了微调优化,最大可中选企业数量从原来的6家,进一步增加到8家。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报销比例50%起步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职工医保将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拟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为50%起步。同时,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国家医保局表示,门诊纳入报销之后,并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所需资金来自于减少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征求意见稿中还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包括扩大享受人群:从只支付职工本人费用扩大到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扩大支付范围:之前只能支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扩大到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消费。
国家医保局同时强调,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中国发布新版晚期乳腺癌规范诊疗指南
《中国晚期乳腺癌规范诊疗指南(2020版)》日前发布。新版指南结合国际、国内最新研究,更加符合临床实践需求,为晚期乳腺癌诊疗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乳腺癌是女性发病首位的恶性肿瘤。目前,中国乳腺癌患者5年生存率总体达到83.2%,但晚期乳腺癌诊疗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患者5年生存率仅为20%。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马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晚期乳腺癌虽然难以治愈,但可通过研发新型治疗药物、优化治疗模式等方法来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新版指南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晚期乳腺癌诊疗的规范化水平,最终惠及广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