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突破口。从河北省医保局获悉,自2018年11月该局成立以来,河北省先后开展了6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效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河北省积极争取国家医疗保障局支持,主动跟进落实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去年7月1日全面落地实施,全省25种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3%。截至今年6月30日,第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共采购中选药品6372.64万盒,完成约定采购量的341.22%,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35.59亿元。7月1日,第二个采购周期开始,25种药品续约价格比第一个采购周期平均降幅23.9%,最高降幅77.8%。截至8月13日,第二个采购期中选产品已采购983.91万盒,完成合同采购量的36.52%,采购金额1.54亿元,较带量采购前的药价节约7.63亿元。疫情期间,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河北省于4月1日在全国率先落实相关政策,32种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72.81%,最高降幅96.63%。
与此同时,河北省积极推进跨省区域联盟带量采购。据了解,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京津冀人工晶体联合带量采购,竞争充分的25个产品平均降幅54.21%,最高降幅84.73%。6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京津冀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中选产品平均价格为15.29元,降价幅度约为49.03%;抗体试剂平均价格为11.38元,降价幅度约为74.71%。6月,河北省还联合福建省三明市组织开展了非一致性评价药品集中采购,7个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平均降幅72.69%,最大降幅92.37%,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1.17亿元。
此外,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集中带量采购。去年12月中旬开始组织实施,13种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9.39%,预计年节约医药费用18亿元。
据介绍,下一步河北省将及时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同时,进一步完善药品挂网政策,制定河北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意见,激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品种。(河北日报记者董琳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