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徐东妹
徐东妹,女,41岁,中共党员。自2009年调入到安新县环保局工作,于2018年9月份服从单位内部调剂到新区生态局执法支队帮助工作至今。在新区生态局执法支队工作期间,负责协调统筹监管雄安新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控平台、河北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平台、污染源环境日常监管手机执法APP平台及污染源环境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任务下发监管等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的“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把工作做到最好,让优秀成为习惯”的工作精神,秉承“实干、担当、廉洁、创新”的环境执法精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
加强理论学习,紧紧围绕雄安新区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了高度一致,自身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一线,全身心投入分管负责工作
改善雄安新区空气质量,加大秸秆(垃圾)禁烧管控力度。自2019年3月7日着手此项工作至今,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徐东妹昼夜不间断,时时监管新区秸秆禁烧监管平台火情情况。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省厅重要指示,她督促三县各级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防控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压力传导,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工作目标。参与制定了《河北雄安新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雄安气领办﹝2019﹞22号),该文件自2019年3月7日起正式实施。针对秸秆禁烧火点核查工作先后参与印发了《关于新区工程涉及迁坟烧纸有关事项进行明确的紧急通知》、《关于新区秸秆(垃圾)火点现场核定进行明确的紧急通知》、《河北雄安新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责任量化追究管理办法(试行)》(雄安生态环保办﹝2020﹞23号)。同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级网格长为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三级双网格长。真正实现对禁烧监管区域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对于核查属实的露天焚烧行为,坚持“六个一律”,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问责一起,该移交公安机关的坚决移交,对涉及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通过两年的努力,新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火点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发挥时时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实行非现场执法保驾护航。徐东妹积极协调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建设,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产生的小时数据、日数据情况进行盯办,对污染源企业产生的超标(异常)处置单进行交办。参与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异常)数据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雄安环办﹝2018﹞80号)、《雄安新区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平台处置办法(试行)》(雄安环办﹝2020﹞1号),建立制度,督促三县分局对平台产生的超标(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交办处理。同时每日督促三县监控负责人对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到河北省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企业产生的超标(异常)数据处置单进行初审、审核;对重点排污单位缺失数据,进行逐条补录或反控,确保省厅考核传输率达标完成;同时对上级交办的超标(异常)处置单进行督办,并在时间节点内反馈现场核查情况,填报上报,严查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经积极协调省厅综合执法局及相关技术单位,徐东妹于2019月10月份完成了新区执法平台建设。一是新区及三县分局执法人员全部安装手机执法APP终端,督促三县分局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应用,要求入企即录入,做到实时传输现场执法数据的同时,不断提升上传数据的质量,执法记录要如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问题及时记录并采取相关行政措施,充分体现各地现场执法水平。二是每日盯看平台,时时掌控新区及三县执法检查情况,完成新区级日检查任务,并督促三县分局执法人员手机执法APP录入,每日定时统计当日执法检查情况,在新区双随机执法群通报。对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及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及时有效的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