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12项举措清理整治保健食品行业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决定自现在起到2021年底前,在全省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
为确保工作成效,七部门联合出台12项具体举措。
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把生产许可准入,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现场核查。
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所生产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完善产品抽检监测制度。探索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户外等媒介平台的广告监管。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重点针对保健食品商业广告、购物短片、医疗养生类节目等。督促播出机构切实落实广告播出三级审核制度,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加强对保健食品商业广告和购物短片广告的监听监看,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资格审核,坚持“线上线下”标准一致,督促入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以任何形式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保健食品直销市场准入,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直销企业,依据《直销管理条例》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违法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
行动方案还在严格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