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对2020年度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有关事宜做出安排。
补助对象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自主专利权质押获得一年以上银行贷款、且将贷款用于与专利生产能力建设有关投资的科技型企业。企业该笔贷款需满足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还款结束,且有连续12个月利息支付凭证。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对其专利权质押贷款部分2019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本补助年度内,同一家企业获得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市、县已对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进行过补助,累计补助比例达到100%的,不予补助;未达到100%的,省市场监管局给予适当补助,补助额度比例累计不超过100%。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7月24日前,向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的部门提交专利保险补助和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材料。各市要高度重视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企业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