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拒马河(二期)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生态堤及河滩地部分)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同意开展南拒马河(二期)生态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15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南拒马河(二期)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生态堤及河滩地部分)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0]0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境内,东河引水闸至白沟引河右堤,面积约为4.29平方公里。主要有银滩整体湿地风貌景观,银滩渔人码头,秀滩海绵湿地活动区,水之环滨水公共活动绿地,白沟大桥处水之湾城市沙滩活动区。
2.2项目工期:工期2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30日,缺陷责任期及管护期均为24个月。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管护期)满结束,本项目管护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内容对应的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管护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程费用:本标段建安费约33690.15万元。
2.7标段内容:建设内容包括(1)水系开挖:银滩滩岛、秀滩海绵坑塘、城市沙滩内湖、生态水岛等景观水系开挖;(2)土方工程:滩地景观地形塑造,整体土方就地平衡;(3)园路广场:五道园路系统,不含堤顶路相关建设内容,包含有漫步道,跑步道及局部活动探索道。节点停留广场及亲水平台建设及相应配套;(4)绿化种植:景观绿化,土壤改良,滩地生态修复种植;(5)驳岸护坡:景观抛石,生态固坡等相关防护建设;(6)景观桥梁:3座人行桥建设;(7)给排水:绿化浇灌,绿地内排水;给水浇灌由一期提供;(8)电气工程:除堤顶路以外背水坡及重要节点照明;(9)设施及小品:原则上迎水坡滩地不进行布置,主要考虑在堤顶及背水坡。本次工程量中包含成品垃圾桶、成品座凳、安全标识、指示标识、地图标识、绿道标识,均由专业厂家进行深化制作;(10)主河槽蓄水气盾坝等相关水利工程设施。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项目监理业绩(或包含工程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景观工程或城市风景园林项目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PPP 项目监理业绩);
②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项目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包含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内容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或PPP项目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有以下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②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0〕43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③ 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⑤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⑥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⑦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⑧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⑨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⑤~⑦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其他要求: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7日,每日9时至11:30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购买招标文件。
若选择邮购获取:将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④标书款转账银行回单(允许个人名义转账,汇款备注招标编号及报名单位名称,银行及账户见联系方式)⑤购买登记表发至sidonghai@sdic.com.cn购买招标文件。注:邮件标题统一采用 “报名+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鼓励采用邮购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按4.1款报名前,根据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要求,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投标人应先登录注册的账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账号而仅在网页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答疑和澄清文件将无法看到)。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四楼第六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大水工业园D座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312-6098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邮编:100035
联系人:司东海、邱方洋、何佳庆
电话:18519838229、13810400896(报名电话)、18612201524
传真:010-66579500
电子邮件:sidonghai@sdic.com.cn
账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交大支行
账号:711201018260004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