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城县、天津市静海区、雄县、霸州市、文安县、青县、黄骅市等津冀七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加强司法协作 深化交流互通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协议以着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根本目标,以坚持依法协作、注重实效,共建共赢为基本原则,在坚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从推动跨区域检察服务、深化异地司法协作、促进“线上线下”交流互通三个方面作出了11条明确规定。
推动跨区域检察服务方面,框架协议共有开展平等司法保护、开展跨区域重点企业和工程项目服务、开展联合司法调研3条规定。其中开展平等司法保护规定,对涉及七地的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都坚持法律的统一性、公平性,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异地司法协作方面,框架协议共有加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工作协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协作、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协作、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协作5条规定。其中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协作规定,严肃查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探索联合办案、委托调查和在当事人所在地开展检调对接等机制,提升办案效果,服务七地建设发展大局。
促进“线上线下”交流互通方面,框架协议共有建立联合教育培训机制、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检务公开协作机制3条规定。其中建立联合教育培训机制规定,积极创造和扩大学习平台,通过异地检察人员交流挂职、青年干警论坛等合作形式,拓展工作视野,提升司法能力,提高七地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河北日报记者孟宪峰 通讯员刘巧敏、彭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