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动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容城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从全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聘部分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具体岗位信息附后)。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在岗工作人员;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7日)
报名地点: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容城县容美路城南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15室)
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片6张。自行从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容城县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纳报名考务费55元。
报考岗位分县直岗位和乡镇岗位两大项,每人只能选择一项报考。
(二)资格审查(2020年6月28日— 2020年6月29日)
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考试。
(三)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三日内在容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核
根据学历、工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参与管控征迁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表附后)。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50%+考核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上方可聘用。
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报考本单位的;②考核成绩高的;③学历层次高的;④受奖层次高的;⑤参加工作时间长的。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
(六)选岗
依据综合成绩,按本人所报县直岗位、乡镇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具体岗位。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对考核、体检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有异议的需查清后)办理增人增资、调配手续。
联系电话:0312-5600304
2020年6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