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满意度
积极推广利用新媒体开展调解工作
近日,河北省司法厅从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升调解质效入手出台十项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群众满意度。
这些措施包括,全面规范队伍管理,持续推进和完善调解名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加强保障能力,落实专兼职调解员分类管理、分别保障要求,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五落实、六统一”标准。积极打造调解品牌,大力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积极推广网络调解、微信调解等利用新媒体开展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新方式等。
省司法厅要求,各地要规范业务工作标准,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立卷归档要求,规范调解申请、受理登记、调查笔录、调解记录、回访记录等案件办理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落实跟踪回访、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和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疑难纠纷报告等制度,健全并落实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等应急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调解工作方式,认真研究网上消费、金融、虚假广告、泄露隐私等纠纷特点规律,采取网上调解、在线调解等多种方法,将各类矛盾纠纷纳入预防排查化解范围。落实四级培训制度,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现场观摩和网络视频等形式,重点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调解技能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强化调解衔接联动,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法院和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各类调解之间引导告知、移交委托和信息反馈等衔接联动机制。(通讯员李丽坤 记者尹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