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血液保障应急预案
对可能发生的用血紧张情况实行四级预警
为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各种原因导致的采供血危机,我省日前出台血液保障应急预案,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对可能发生的用血紧张情况发布预警,并按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血液预警级别。
根据血液库存量、临床用血量以及突发事件重大程度,河北省将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据介绍,特别重大(Ⅰ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由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
重大(Ⅱ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因发生地震、洪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造成我省1个及以上血站采供血设施、设备遭到严重破坏,从而无法采集、制备、储存血液且1周内无法恢复;因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我省半数以上地区(6个及以上设区的市)临床用血激增,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因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我省半数以上地区(6个及以上设区的市)献血人群急剧减少,采血量连续10天低于发血需求量。
较大(Ⅲ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因气候、季节或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3至5个设区的市临床用血激增或献血人群急剧减少,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或采血量连续7天低于发血需求量。
一般(Ⅳ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因气候、季节或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2个及以下设区的市临床用血激增或献血人群急剧减少,血站血液库存总量或某一血型库存量连续5个工作日处于低库存运行,或采血量连续5天低于发血需求量。
按照预案要求,各级采供血机构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采供血紧张情况,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根据监测分析情况,各级政府对可能发生的用血紧张情况发布预警,按照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血液预警级别。根据本预案保障事件分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对应如下:红色预警,特别重大(Ⅰ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橙色预警,重大(Ⅱ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黄色预警,较大(Ⅲ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蓝色预警,一般(Ⅳ级)血液应急保障事件。(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