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统计局获悉,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2956元,与2018年的68717元相比,增加了4239元,增长6.2%。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775元,比上年增加4142元,增长5.8%。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3.3%。
分设区市看,全省有5个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廊坊90852元、石家庄(不含辛集市)76980元、秦皇岛76608元、沧州75505元、唐山75454元。
分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行业有8个。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040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8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405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9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091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中,农、林、牧、渔业2753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7.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192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7.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454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1.1%。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3.6∶1,比2018年的4.0∶1差距有所缩小。
2019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919元,与2018年的39512元相比,增加了3407元,增长8.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6%。
2019年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509元,与2018年的56319元相比,增加了5190元,增长9.2%。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12493元,专业技术人员79117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58054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46200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54563元。(记者方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