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水利厅近日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上获悉,为提高水利服务保障能力、质量、效率,2020年河北省水利厅将在大抓项目、大上工程的同时,立足水利部门职能职责,着力强化6方面监管。
强化节约用水监管。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底前40%以上的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积极推进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建设,实行独立物业管理的市级水利部门,年底前全部实现达标。
强化水资源监管。着眼推进节约用水、落实刚性约束、压采地下水,在取水井摸排的基础上,年底前完成取水许可排查清理,实现取水许可全覆盖。继续实施非农取用水在线计量监控建设,力争实现超采区年1万立方米以上非农取水户在线监控全覆盖。在地下水超采区建设“以电折水”在线监测站点,提升农业用水计量准确度。
强化河湖监管。深入推进河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清理整治成果,确保列入台账的“四乱”问题全部销号,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同时,坚持采砂与治河相结合,利用砂石资源换取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压实采砂管理责任,全面取缔小、散、乱采砂。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监管,水利部门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会商研判,落实预警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制度。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同时,要利用各类水利工程尽可能拦蓄利用雨洪水,增加抗旱水源,同时实施多水源联合调度,重点做好抗旱保灌和临时性饮水保障。
强化调水补水监管。省市县水利部门要加强上下之间和同级部门间沟通协调,确保调度计划严格执行。加强补水水量、补水河湖周边地下水位、水质的动态监测,对河道补水成效、水面恢复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今后河湖补水提供决策依据。
强化依法行政监管。立足构建水利现代化治理体系,围绕地下水超采治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等重点工作,研究谋划立法项目。今年重点抓好《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决定》起草和《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推进《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
突出河湖“四乱”和违规取水监管,持续推进河湖执法三年专项行动,把查案办案结案作为重点,确保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同时在大中型灌区加快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内完成改革面积30万亩。(河北日报记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