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9日召开的“全国防灾减灾日”河北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全省共处理各地灾情数据5171条,下拨省级救灾资金1317万元;重建倒塌农房788户,修缮损坏农房3314户;下达中央和省级冬春救灾资金1.21亿元,发放省级救灾物资6.27万件;全省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县区拓展到117个,参保农户968万户,保险救助1.33万户,支付保险赔付2300余万元。
灾害预防方面,我省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工作责任,建立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启动了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积极推进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各涉灾部门对我省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会商研判。
灾害救援方面,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范围内统筹整合了消防综合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地震和抗洪抢险救援等128支专业救护队和316支兼职救护队;统筹各类应急物资装备库236个,应急物资、装备达6.1万多台(套),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救援救助物资数据库。构建起京津冀应急响应机制,与北京市、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签订了《京津冀应急救援合作框架协议》。2019年,我省有力应对了强台风“利奇马”和多次强降雨天气过程,洪涝灾害损失同比下降79.54%,实现了汛期“零死亡”。今年1至4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0起,同比减少26起,未发生草原火灾,清明节期间首次实现“零火情”,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灾害救助方面,我省建立了5万余人组成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成为全国首批完成乡镇灾害信息员培训的省份之一。建立了全省救灾物资信息共用共享机制、救灾物资管理协调机制和规划采购管理调拨机制,与省内四家大型食品企业签订了《救灾物资紧急征调协议》,推进救灾物资协议储备。与北京市、天津市应急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推进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建设。(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