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榜:雄安安新县开展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卫士”专项行动
会议现场。中国雄安官网发
5月5日,雄安新区安新县2020年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卫士”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召开。自5月5日起,安新县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开展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卫士”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白洋淀水环境质量。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安新县从全县42个县直单位和大王镇抽调了多名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分包78个淀中村和淀边村的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坚持“一源多措”,以78个淀中村和淀边村范围内的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入河入淀排污口、畜禽水产养殖、农家院、淀区船舶、水生植物、农业面源、河湖“四乱”、外来物种等污染源治理措施为抓手,因地制宜、分类施治,重点开展12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措施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白洋淀水生态涵养和系统自净能力。
安新县委书记刘彦涛表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更严的举措和标准,全面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各项工作,真正当好守护白洋淀生态环境的卫士,坚决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为建设美丽雄安、千年雄安打好蓝绿底色。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白洋淀生态治理和保护上的中坚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中来,以铁军的姿态和作风,开创“白洋淀之治”,当好“白洋淀卫士”,坚决打赢白洋淀生态环境保卫战。
“白洋淀生态环境改善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生态支撑,希望安新县各包村队长和队员深入每一个角落,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新区生态环境改善贡献力量。”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吴海梅说。
黑榜:两家建设企业因违规施工行为上黑榜
“五一”假期期间,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三县生态环境执法力量针对施工扬尘、碧水行动、固(危)废排查“三项行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问题突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罐车正在向坑塘内倾倒泥浆状液体。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供图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雄县昝岗镇已拆迁的王马浒村一处坑塘旁,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罐车正在倾倒泥浆状液体。经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承建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排水管网系统(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施工现场正在进行打桩作业,但施工单位并未收集沉淀打桩泥浆,而是使用重型半挂牵引罐车抽取打桩泥浆,倾倒至距离施工现场约一公里远的坑塘内。经进一步现场核查,正在倾倒的重型半挂牵引罐车为2014年7月的国五标准以下重型车辆,而现场另一辆车牌号为津AG1900的重型半挂车司机以“行车本在老家被扣”为由,未能提供车辆信息。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承建雄安站枢纽片区相关工程项目时,违规使用国五以下重型车辆,将打桩泥浆擅自排入坑塘,情节恶劣。目前,该公司涉嫌环境违法问题正在被立案调查。
此外,执法人员在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K1快速路(一期)项目一标段施工现场,发现2辆工程车和2辆重型柴油车均未张贴雄安绿色施工标识。
执法人员发现的无绿色施工标识车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供图
此前检查中曾发现该项目使用无绿色施工标识车辆,生态环境部门已要求其立即组织清场,加强出入车辆管理,落实好雄安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有关要求。在此次执法行动中发现,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仍然存在相同问题。
2020年3月6日,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河北雄安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河北雄安新区企业及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使用未粘贴绿色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重型柴油车(3.5吨及以上),每辆扣1分”“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3.5吨及以上),每辆扣2分”。
针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使用违规车辆存在的问题,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新区《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