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有关气象法律法规要求,准确传播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指导公众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现就雄安新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网站: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网(www.12379.cn)。
二、短信: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短信(12379、10620121)。
三、微信公众号:“中国雄安官网”“雄安发布”。
各类社会媒体要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传播行为,在传播过程中,必须使用气象部门官方发布的实时预警信息,并标明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的内容,不得传播虚假、超过时效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特此公告。
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