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事”“请您出示有关手续”……今后,河北省医疗保障系统医保经办人员在给参保参位和参保人提供服务时,要推广使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用语和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决策部署,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建设,更好地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用语和工作规范》,其涵盖文明用语、工作忌语和工作规范三部分内容,包含经办服务文明用语15条、接听电话文明用语8条、打出电话文明用语8条、工作忌语15条、工作规范10条。该服务用语和工作规范规定医疗保障经办人员提供服务时要“请”字优先,“谢谢”和“再见”结尾,工作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杜绝推诿服务对象或对服务对象“冷、硬、横”,为服务对象提供温暖、贴心服务。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工作忌语,增强经办服务窗口文明礼仪,确保医保业务经办服务规范有序,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