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为138家企业退减医保费2271万余元
4月16日从省医保局获悉,目前,省医保局基金结算中心对减征政策实施前已缴纳2月份及以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38家企业完成了医保费退减工作,退费金额为22711478.28元,同时确保疫情期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降低。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并制定阶段性减征省本级企业基本医疗保费方案。据此,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结算中心积极开展了医保费退减工作。按照要求,本次阶段性减征范围为企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减征。因单位性质模糊,特别是一些临时单位、改制不彻底的单位比较复杂,给单位性质认定和退费工作增加了困难。基金结算中心经过认真清理和审定,确保企业单位按时享受国家政策红利。与此同时,基金结算中心及时联系财政、税务、企业、银行等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本次退费工作涉及参保单位较多,少数企业账户信息存在问题,为及时完成国家的部署安排,基金结算中心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坚持疫情期间医保服务不间断。为保证退费工作顺利开展,基金结算中心同省财政、税务部门共同精简工作流程,做到税务回传数据一到位立即进行拨付操作。(通讯员李克宁 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