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组织开展平价和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优先支持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省发改委日前印发的《河北省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将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平价和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申报原则需满足:支持在光照资源好,土地条件、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符合要求的地区开发建设项目;鼓励采取农光、渔光、牧光等土地综合利用方式,提高项目整体收益水平;优先支持平价项目。方案明确,张家口、承德市因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因,原则上考虑已列入2019年平价光伏项目备选计划的项目,两市不再申报新的项目。
根据方案,平价光伏发电的申报项目应于2020年底前备案并开工建设,2021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开发企业需出具承诺函。逾期未投产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竞价光伏发电的申报项目仅限2020年新建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当年新并网项目)。
省发改委要求,各市要严格审核项目单位的资金、技术、建设等综合实力,严格把关,合理优选,高标准、高起点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选择有实力的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坚决避免倒卖指标行为。要在落实项目用地和电网接入、消纳送出等条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项目规模,防止盲目求大。地面电站项目布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据悉,省发改委将对各市上报项目统一征求省级电网公司意见,确保具备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