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新区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现就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门店正常经营。网吧、娱乐场所、酒吧、棋牌室、足浴店、健身房、影剧院、图书馆、旅行社、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容易造成人员交叉感染的场所,仍然暂停营业,复业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各类门店及经营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均可自行恢复营业。
二、严格防疫主体责任。各复工复产企业、各类门店及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防护防控措施,确保安全规范有序恢复运营。要落实员工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等措施,禁止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带病上岗。经营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及其他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疾控部门报告。
三、落实落细防疫措施。各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员工吃、住、行和车间管理等各环节防疫措施,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各类门店及经营场所要继续严格实行“进出检”等防疫举措,出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通过“新区智慧防控”微信小程序登记出入信息。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餐饮单位开放堂食,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格落实营业场所消毒、餐具消毒等要求,采取分批就餐、分餐、减少单桌用餐人数、顾客间距超过1米且同向或斜对而坐、提供公筷、公匙等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美容美发等直接接触类经营服务场所要做到用品用具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详细询问其近期旅居情况。
四、切实强化监管责任。各乡镇、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对各类门店及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的指导督促,检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不达标的,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责令暂停营业整顿。
五、本通告自2020年3月25日起执行。
容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