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支持重点企业吸纳就业 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河北多措并举推进就业扶贫
重点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事关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3月6日,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
鼓励优先招录,支持重点企业吸纳就业。实施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发挥人社专员作用,精准摸排当地防疫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以及上下游配套产业等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准确掌握和梳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广播等方式,向供需双方定向精准推送企业招聘信息,开展远程面试、线上签约等方式实现招聘就业。引导鼓励重点企业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并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聚焦疫情防控,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落实“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力推进低风险地区全面就业。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复产和组织劳动者返岗,积极促进中风险地区有序就业。在做好安全防疫前提下,在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中实施以工代赈,组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推动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项目及早复工复产,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优先上岗。临时增设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可参照当地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突出重点地区,做好深度贫困县就业帮扶。将10个深度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所在县以及挂牌督战的贫困县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挖掘一批管理规范、岗位适合的企业岗位,组织开展定向投放。对当地难以满足用工需求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工。全面落实京津冀及省内区域间劳务合作各项协议,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扩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和就业扶贫专岗规模,进一步给予资金倾斜支持,按规定落实政策补贴。
加强农业生产,推进务农就业增收。结合本地春季农业生产安排部署,引导无法外出贫困劳动力积极投入春耕备耕,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资运输、农产品产销、家畜养殖等实现就业增收。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交流,推动农副产品网络销售。
强化对口帮扶,给予更多关心关爱。依托驻村帮扶力量,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人员,加强与对口帮扶贫困劳动力定期沟通联络,及时了解他们的健康、生活和务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生活、务工等方面的必要帮助。(记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