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县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实行来容、返容人员信息申报登记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容城籍以外地区来容人员、容城籍外出返容人员需在到达容城行政区域前2小时之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每人每次来容、返容均需如实申报登记。
二、自2020年1月26日之后,所有已到达容城县行政区域的外地人员和容城籍外出返容人员需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4小时之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
三、上述人员必须确保个人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于瞒报、迟报、不如实上报个人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上述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为方便广大来容、返容人员信息申报登记,请以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快速进入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提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