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患新冠肺炎致贫可获临时救助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民政部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时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患新冠肺炎导致贫困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通过临时救助或纳入低保等方式,及时予以救助。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要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可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临时下放至乡镇(街道);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视情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暂停定期核查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基层有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米、面、油、蔬菜、生活用品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发放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等方式,帮助救助对象做好病毒防范工作。(记者尹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