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搞好“三创四建”活动,全面清理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所有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同时,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措施,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范围和内容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探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和注销登记,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审批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统一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记者苑立立 通讯员姜慧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