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运营管理咨询项目,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背景:
雄安站综合交通枢纽计划于2020年年底建成运营,为实现雄安站交通一体化、站城一体化目标,打造高效便捷舒适宜人的枢纽服务体系,率先形成新区城市门户形象,在建设项目的同时需同步考虑后期运营管理。运营范围为站房区域、停车场、站前广场以及与雄安站枢纽整体运营组织密切相关的区域。为更好组建后期运营管理团队,需提前引进枢纽运营管理咨询顾问团队,为采购人提供雄安站枢纽运营筹备全过程咨询服务。
1.4项目采购内容:
运营管理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十四项内容:
(1)运营筹备策划研究
(2)运营权和管理权谈判
(3)协助成立雄安站枢纽运营管理公司
(4)建立组织架构及薪酬管理体系
(5)招聘与培训运营人员
(6)建立运营工作标准
(7)编制枢纽整体接管方案
(8)外包服务采购进场
(9)工程接管与验收
(10)建立管理台账
(11)建立运营协调机制
(12)应急预案及演练
(13)协助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平台
(14)枢纽开通后试运营
1.5.服务期限:14个月。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承诺书为准)。
2.2专项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有1项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项目或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咨询项目或其他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
(3)项目负责人:从事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或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咨询,或类似项目的时间达8年(含)以上。
(4)项目团队要求:组建不少于6人(人员固定,须包含项目负责人)的咨询顾问团队为本项目服务,并承诺安排不少于5人(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常驻新区办公。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团队成员从事综合交通枢纽管理工作或咨询服务工作或类似项目工作的时间达3年(含)以上。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为: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本项目不做报名审核,满足比选公告条件的申请人均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比选文件下载:注册完成即可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至2020年1月9日18:00时。(下载成功即允许递交申请文件)。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9:00(24小时制)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
备注: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上传至采购平台。迟于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佳庆、张旭
电话:18612201524
邮箱:hejiaqing@sdic.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南楼
6.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