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和保定市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联合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印发《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按5%加价收费的医用耗材,一律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以“总量控制、分级定价、统筹联动”为基本原则,重点调整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在调价空间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将其他以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调整范围。
本次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共调整1724项,涉及注射输液类、介入类、骨伤类、手术类四大类。其中,注射、输液类3项,增幅10%;介入类34项,增幅5%;骨伤类16项,增幅3%;手术类1671项,一级增幅8%,二级增幅13%,三级增幅15%, 四级增幅15%。调整后价格的总量和取消耗材加成的收入总量基本平衡,医疗服务价格平均补偿为90.4%,余下的9.6%由同级财政补偿和医院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根据统一部署,新区三县参改医疗机构在2019年12月31日零时全面启动改革工作,目前三县医疗机构已实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
2019年12月31日上午,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带队与负责医保、卫健工作的同志来到安新县医院召开改革工作座谈会,实地了解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对医院收支情况的影响,并到医院信息科现场核对数据,检查信息数据对转,查看医院信息系统取消加成后的耗材价格和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此次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不仅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继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的又一重大惠民举措。这有助于医疗机构破除逐利机制,回归公益性,聚焦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从而促使公立医疗机构向内涵质量效率型发展方式转变,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实行价格平移,不断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