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编号:XAJC-FZ-2019-0048)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单位
1.2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1.3建设规模: 本次实施的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包括XE20道路和XN3道路。XE20道路工程建设位置位于雄安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南侧,路线西起津海大街,东至规划XN3路,道路长约36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2车道,红线宽度18米;XN3道路工程位于雄安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东侧,路线北起S333,南至规划XE20路,道路长约3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4车道,红线宽度28米。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设施。
1.4投资额:本工程总投资3928.93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3066.46万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采购内容: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提供勘察(含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地下物探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施工招标)、配合现场设计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按照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做好项目可研阶段的其他专项咨询评估工作,项目可研报告应满足国家及河北省规定的深度要求。
(2)勘察服务范围
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配套道路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勘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和高程控制网布设测量及维护、地形图测绘、管线勘探测量、专项调查与测绘以及勘探、取样和实验,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
(3)设计服务范围
高质量建设实验区(生活)项目配套道路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其他相关工作,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各施工标段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按照各施工招标标段分别编制招标图纸、配合招标答疑、现场踏勘等)、参加试运行、竣工图审核、过程中验收、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比选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励申报等工作。
1.7服务期限要求:(1)中选通知书签发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方案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14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3)设计方案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7个日历天内出具施工招标图纸。
(4)施工图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14个日历天内出具。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需进行比选人内部预审及相关的审查;该成果需在满足项目建设时序安排的基础上,分期分册出具。
(5)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1)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须具有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14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应有至少一个投资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城市道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可研编制业绩(或包含勘察、设计、咨询可研编制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可分别提供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和咨询可研编制业绩加总计算,一个设计业绩加一个勘察业绩加一个咨询可研编制业绩被视为一个合格业绩(不局限于同一工程)。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高级职称,专业为市政类专业。
(4)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自成立起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6)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必须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响应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响应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3.2比选文件下载及报名: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2019年12月26日18:00至2019年12月30日18:0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为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雄安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联系人:高萌
联系方式:18622575815
7. 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