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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官网

雄安招标丨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第三方监测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2019-12-28 08:51:03 来源: 中国雄安集团官网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第三方监测单位公开比选(项目编号:XAJC-FZ-2019-0047)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一期)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

  项目范围: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一期)工程总工期11个月:市政道路工程包含地下道路工程E3(N1~N9)、E4(N1~N9)及4处进出口匝道、2处与K1连接匝道,长度5.04公里;地下物流通道长度7.31公里。综合管廊工程共6条,分别为E3、E4、E5、N1、N9及K1线(K1线只监测单侧),长度约14.96公里;穿越高铁桥桩预留土建段5处,分别为E32、E1、E2、E8、E23,长度约1.47公里。除E4路外,其他市政道路对应工程与综合管廊工程基本共槽。

  1.4项目招标内容:

  负责监测工作包括承担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准网复测、地表沉降、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桩身应力、桩(坡)顶水平位移、桩体深层水平位移、支撑轴力及其变形、支撑立柱沉降、冠梁顶沉降及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坑底隆起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成2个项目,分别是:项目1,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一期)工程;项目2,雄安站枢纽片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申请人须对本标段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2.2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3比选文件下载及报名: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2019年12月26日18:00至2019年12月30日18:00。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

  3.2 申请人最低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2014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1个已完成的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且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的监测项目业绩。

  注:需附监测合同复印件(所附监测合同应能完整体现合同签署各方、合同额、基坑深度等、起止时间等,合同中包含多种施工方法的,应明确基坑工程费用。若不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则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以补充证明前述内容)。

  3.3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1个已完成的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且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的监测项目业绩。

  注:需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合同(所附监测合同应能完整体现合同签署各方、合同额、基坑深度、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若不能完整体现上述内容,则还应附业主证明材料以补充证明前述内容)。

  3.4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申请人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申请文件。

  5.帮助

  申请人如需网站平台操作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坦

  联系电话:0312-6098028

责任编辑: 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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