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E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容东片区E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地块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N6路以西,N19路以东,E1路以南,E3路以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94700平方米,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54430平方米(刚性规划条件)。
2.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9.93亿元(不含土地及财务费用)。
2.4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主要为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2.4.1设计部分: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容东片区E组团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水暖、场区、精装修、景观、幕墙、门窗、泛光照明(亮化)、交通、市政、标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防、5G等的美化风貌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设计单位应负责BIM设计咨询及审查(含a.实施设计、施工阶段(含构件加工)应用;b.实施构件信息模型用于工厂预制生产;c.实施建设基于BIM的运营管理系统)、绿建设计及咨询(居住建筑设计达到二星标准、公共建筑设计达到三星标准)、预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
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基础试桩的设计,为基坑继续开挖所需的勘察和设计提供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不包含前期已开挖土护降工程)。
2.4.2项目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可研编制及报批管理、勘察及设计管理、项目前期报规报建管理、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等,详见招标文件。
2.4.3运营管理服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商业策划、招商招租、前期物业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具体节点日期见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整体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中标人有义务负责配合本项目的审计和决算工作直至项目的审计决算结束。
安置房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至安置房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依法由业委会和委托人大会另行选择和确定物业服务机构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运营管理服务期为十一年,开始服务的时间为竣工验收前6个月。试运营期为自项目交付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为准);
(1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②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①项目开发业绩
投标人近10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具有累计已完成或已签约正在实施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万平方米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3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
②设计项目业绩
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并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且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类型合同中包含设计任务的合同,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额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①近10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累计已完成或已签约正在实施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运营管理负责人:一名,由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的单位委派。
(7)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8)信誉要求:/;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四家,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1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①项目管理单位:
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和专项资格要求中项目开发业绩;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②设计单位:
最多两家单位提供设计服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专项资格要求中设计项目业绩;委派设计负责人;
若为两家设计单位,均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均须具备专项资格要求中设计项目业绩;其中一家设计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
③运营管理单位:
可由牵头单位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同时委派运营管理负责人;或由除牵头单位外另外一家运营管理单位独自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委派运营管理负责人或由牵头单位和另一家运营管理单位共同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由牵头单位委派运营管理负责人;
(10)其他要求:上述(3)(4)(5)(6)中所要求的各负责人均不可相互兼任。
说明:
1. 投标人及其下属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穿透比例不低于51%)的业绩及人员等企业综合实力加总计算为投标人业绩及人员实力(本条款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业绩及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2.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的同一行政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持①加盖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联合体协议书复印、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按4.1款现场获取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获取。(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未在上述时间和地点登记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六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日大屏幕显示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美路2号
邮编:071700
联系人:王志伟
电话:18537110783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邮编:100101
联系人:魏云斌、党涛立、韩晓卓
电话:13661161346、15210969314
传真:010-84891587
电子邮件:dianzizhaobiao@126.com
网址:www.aite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