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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官网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交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9-12-20 17:06:57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雄安集团:

  《关于推进交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新区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推进交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充分抓住体制机制创新和新技术变革机遇,完善新区交通政策顶层设计,明确“90/80”目标(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9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80%)实施路径和具体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新区绿色交通体系,重点指导未来五年交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紧密结合新区起步阶段实际,加强交通政策顶层设计,大力发展慢行和公共交通,合理管控小汽车出行需求,推动各类交通方式一体化组织和资源共享,开展新型物流配送模式和智能交通技术示范应用,做好建设期交通组织保障,发挥新建区域先行示范作用,推动老城区交通整治提升,倡导全民绿色出行,构建便捷、安全、绿色、智能为导向,公交、非机动车和步行为主体的交通新模式,推动交通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区打造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整体设计、多措并举。建立新区“一盘棋”工作格局,统筹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在规划设计、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装备技术等方面共同发力,尽快引导绿色交通出行,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分区实施、逐步生长。根据建设区域、新建区域和老城区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在新建区域率先打造未来交通发展雏形,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并逐步生长。

  —政府引导、激活市场。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创新发展、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关键作用,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和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重点突破、务实推进。重点围绕近期交通发展矛盾并兼顾长远发展需要,加快落实工作推进主体,出台关键政策和推进示范项目,不断推动交通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出台一批政策和管理规定,推动一批先行示范项目落地,保障建设期交通组织安全有序、绿色高效,进一步推动市民服务中心示范先行,启动老城区交通规范整治行动。

  到2022年,率先在容东、昝岗片区等首批新建区域实施高品质公交、慢行系统和有效的小汽车需求管理组合政策,推动物流共同配送模式和先进智能交通技术示范应用,老城区交通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广大居民对绿色出行的认同感显著增强。

  到2025年,优质多元的公共交通系统和安心舒适的慢行环境基本建立,小汽车拥有和使用趋于合理,交通枢纽运作高效、衔接顺畅,新型物流系统和智能网联、车路协同等先进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广泛,广大居民绿色出行幸福感显著提升,新区步入绿色交通引导城市生长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优质多元、一体化服务的公共交通系统

  以乘客出行便捷为导向,打破不同交通方式、不同运营主体之间的壁垒,建立多元化服务、一体化组织、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公共交通系统,不断推动公交服务创新提升。

  (四)提供多样化、可选择的公交服务。紧密结合新区道路建设、城市开发时序,适度超前打造高频可靠、精简易用、便捷换乘、逐步生长的基本公交网络。大力发展定制化公交和响应式公交,提供更便捷、舒适、体面的个性化公交服务。探索引入新型载具装备,提高服务品质,降低能耗和成本。

  (五)建立“政府+平台+市场”的公交管理模式。建立新区统一交通运营管理平台,提升公交行业建设和管理水平。通过归集和应用交通大数据,制定服务最优、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运营方案和调度规则,促进不同交通方式间相互协作,实现“门到门”全程服务。探索第三方机构监督考核制度,持续提升公交管理服务水平。

  (六)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建立公共交通购买服务制度,以服务质量为主要标准,选择专业市场主体开展运营服务。建立有效激励的服务监督考核制度,明确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公共利益,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改善。

  (七)探索可持续经营的财务模式。建立差异化票价标准,基本公交服务采用公益性票价,定制化和响应式公交等个性化服务探索市场化票价。建立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制度,重点保障基本公交服务。支持公交运营管理机构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物业开发、商业经营、车辆租赁、物流共配、广告等多种经营,反哺公交建设和运营。

  三、打造安心舒适、活力多彩的慢行环境

  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为目标,拓展慢行交通时空可达性和全天候适用性,创建优质慢行环境。

  (八)打造高品质慢行样板工程。充分吸收先进规划理念和设计方法,率先在容东、昝岗片区等新建区域打造慢行系统样板工程。开展“建筑到建筑”完整街道一体化设计,构建多样化街道活动空间。依托区域绿道、市政道路及公园绿地,构建连续成网的非机动车网络,满足“休闲+通勤”复合需求。围绕学校、交通枢纽,打造全龄友好、四季友好的慢行网络。广泛采用街道稳静化措施,灵活打造“无车街区”。探索建立慢行、公交、经营设施相结合的驿站系统,提升慢行活动体验。

  (九)健全慢行系统规划设计机制。编制新区完整慢行系统设计导则,统筹街道和绿道空间规划设计要求。围绕行人和非机动车出行连续无障碍、全天候保障、景观体验等要求,制定专项技术标准。开展重点片区交通详细规划设计,实现上位规划向工程设计方案的有效传导并完善配套审查机制。

  (十)规范管理各类非机动车。建立非机动车登记、行驶、停放、淘汰全过程管理制度,发展合规非机动车载具。以投放和停放环节为重点,规范共享非机动车管理。严控违规电动车生产、销售及非法营运。严厉打击非机动车盗窃、损毁等行为。

  (十一)探索慢行系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统一归口的慢行系统管理协调平台,统筹完整街道空间管理及各类设施的日常维护、改造提升。结合街道和绿道设施合理配置可经营空间,拓展慢行设施管理维护资金渠道。

  四、探索以静制动、用者自付的小汽车需求管理政策

  以小汽车停放和碳排放管理为重点,建立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覆盖车辆购置、使用、停放、报废全过程的需求管理政策体系,引导小汽车理性拥有和使用。

  (十二)探索停车管理模式。控制商业办公、大型公建等出行车位规模,探索停车配建指标上限控制。探索基本车位配置制度,维持常驻小汽车保有量与基本车位规模供需平衡。探索政府统一管理、分类分时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政策。建立停车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停车费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长期停驶。

  (十三)实行低碳交通管理。在新建区域设立低碳交通区,研究制定低乘载小汽车和燃油小汽车收费和限行政策,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合乘出行和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在低碳交通区外围设置换乘停车场,为停车换乘提供便利。

  (十四)严管道路违法停车。完善道路管理相关制度,加大对道路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委托取证机制,广泛调动市民力量,推广智能警勤执法技术,实现执法全覆盖和实时响应。

  (十五)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推动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改革,采用租赁为主服务模式,控制总量并鼓励合乘共享。

  五、构建高效衔接、功能复合的城市交通枢纽体系

  以公交和慢行便捷高效组织为核心,明确各级交通枢纽(城市交换中心)功能布局要求,兼顾物流配送功能,促进枢纽与城市公共服务空间耦合布局,打造城市活力中心。

  (十六)构建城市型、组团型、社区型、邻里型四级枢纽体系。城市型枢纽承担新区内外公共交通便捷换乘。组团型枢纽沿组团边缘的对外骨干道路布设,综合布局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和社会车辆停车场,为小汽车停车换乘提供便利。社区型枢纽结合社区中心布局,优先保障“公交—公交”“公交—慢行”便捷换乘衔接。邻里型枢纽按照“小而密”原则贴合需求灵活布设,以公交首末站功能为主,基本实现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提升公交出行便捷性。鼓励社区型、邻里型枢纽与建筑结合设置,集约用地并提供室内化候车条件。

  (十七)完善交通枢纽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可持续的交通枢纽设施管理机制,将政府产权交通枢纽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和运维。建立城市型枢纽管理联动机制,选择高铁站等车站进行试点,探索城市内外各类交通方式一体调度、安检互认、联合执法、一票通行。

  (十八)鼓励枢纽综合开发。制定鼓励交通枢纽综合开发政策,促进枢纽与城市融合发展。重点围绕城市型、社区型枢纽开展立体综合开发,聚集丰富多样的城市功能。支持组团型枢纽适度开展汽车销售、汽车租赁、充电加油、洗车保养等交通相关服务,邻里型枢纽配套提供基本生活服务设施。

  六、探索智能高效、集约共享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为城市物流配送提供高效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鼓励发展物流共同配送,促进资源集约共享,推动新区物流健康发展。

  (十九)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推进分拨中心建设,鼓励物流配送中心与交通枢纽结合布设,构建联系各级配送节点的物流通道网络,探索利用公交专用路(道)兼顾物流配送功能。合理提供停车泊位,为装卸货物提供便利条件。

  (二十)鼓励发展物流共同配送。研究制定物流设施、财税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化机制选择专业化物流配送公司开展物流共配。优先开展快递包裹、快消品、医药等货品共同配送。支持公交运营企业参与物流共配。

  (二十一)规范物流行业管理。建立物流企业、车辆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完善物流车辆通行和停靠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物流车辆运行动态管控。出台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标准,推广标准化、箱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应用自动驾驶、无人设备等新技术开展物流配送,推动载具升级。

  七、示范全局响应、全程服务的智能交通系统

  重点围绕近期交通建设和管理需求,聚焦智能设施、决策监管、出行服务等领域,统筹设计、分步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示范应用先进技术装备,逐步提升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平。

  (二十二)统筹泛在先进的智能交通设施建设。制定智慧道路设施建设标准,明确设施布设原则和功能要求,有序推进智能交通设施与新建道路同步实施。充分考虑多模式通信、新能源供给等新技术发展,为设施升级预留条件。推进多杆合一设计和应用,明确多功能杆柱的设施集成、共享共用、景观融合及运营维护等要求。逐步建成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技术(V2X)的车路云协同环境,率先实现工程车、公交车、公务车的联网联控,支持响应式公交示范应用。

  (二十三)强化数据赋能的交通治理能力。依托智能城市的存储、计算、传输资源,建立多源交通数据采集及共享标准。面向近期交通规划、交通运输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加快推进新区交通仿真平台、交通运行综合监测平台、智慧交管平台等研发工作,提升交通精细化治理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应用,探索建设迭代式“交通大脑”,推动实施“感知—推演—治理—服务”闭环管理。

  (二十四)提高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开展覆盖乘客全出行链的智能交通场景应用设计,初步建成满足多类用户需求的智慧出行服务平台,落实一站式出行服务要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生活休闲深度融合,促进交通服务新业态发展。

  八、强化建设期交通组织管理

  按照安全、有序、高效、绿色原则,完善建设期运输通道建设及优化客货运输组织方案,加强建设区域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污染防治,保障新区建设顺利推进。

  (二十五)保障物资高效运输。结合建材产区分布,完善物资运输通道建设,建立运输通道、桥涵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及养护机制,保障建设期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重点针对大型货车实施客货分离组织,减少对居民日常出行干扰。

  (二十六)提供集约化接驳服务。加快推进容东建设区临时城市交换中心建设,为社会车辆停车换乘提供条件。开行定线接驳车及弹性接驳车,集约化服务建设人员出行。试点建设区内生活物资共同配送,规范管理末端物流。

  (二十七)强化建设区交通安全和环境管理。明确建设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严格管理建设区内部公共区域的交通安全与秩序。加强运输车辆日常管养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鼓励采用新型清洁能源车辆,降低尾气噪声污染。实施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控扬尘污染。落实工程车辆智能化管理,实现工程车辆全方位实时动态监控。

  九、打造绿色智慧交通先行示范区

  落实绿色、智慧、共享理念,推进市民服务中心绿色交通服务升级,提供全员友好的高品质出行体验,率先实现“90/80”目标,打造可复制推广的交通模式样板。

  (二十八)提升城市交换中心体验。优化城市交换中心接驳设施布局,缩短停车换乘距离,提供全天候换乘和候车环境。加密和优化接驳车班次安排,改善工作人员、访客和游客出行效率,逐步向城市公交过渡。

  (二十九)示范新型公交服务模式。以市民服务中心、商务服务中心及容城县城为基础,全面示范响应式公交。加快落实大兴国际机场、保定东站城际智能公交服务。

  (三十)完善高品质慢行环境。提升城市交换中心与市民服务中心之间的慢行条件,结合需求合理布设全天候驿站,综合休憩、停车、环卫、商业等多种功能。试点新型非机动车载具,探索运用电子标识等技术手段,规范各类非机动车行驶和停放。

  (三十一)示范智能车辆网联应用。率先在市民服务中心打造智能车辆网联系统,聚焦公共交通和共享出行,试行“人—车—路—云”实时信息交互,提升交通安全和运行效率。

  (三十二)完善交通管理措施。率先试点低碳交通管理政策,鼓励使用绿色交通方式出行。禁止违规交通工具进出市民服务中心。规范临时停车、上落客等路缘空间使用管理,打造良好交通秩序。

  十、推动老城区交通整治提升

  重点围绕交通安全与秩序提升,开展老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培育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和习惯。

  (三十三)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条件。开展道路交通“微提升”工程,通过修补破损路面、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优化交叉口渠化及信号配时等措施,改善道路行驶条件。通过实施机非分离、优化过街组织、完善无障碍设施等措施,改善慢行环境。

  (三十四)推动公交服务整合。加快完善公交网络,逐步将公共运营纳入统一管理。完善公交站台、过街等设施,提升白洋淀站及城市交换中心公交接驳条件。

  (三十五)规范整治交通秩序。以销售环节为突破口,分区分阶段取缔违规电动三轮车营运。整顿占道停车、占道经营,严管违法停车。严控路内停车供给,推行智能泊车管理。将奥威路等主要道路作为严管路,配合视频监控等手段,规范驾驶行为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

  (三十六)强化交通管理能力。配齐配强警力和装备,建立“铁骑”交警队伍,保障出警效率。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精准化、精细化执法,提供有温度、人性化管理服务。

  十一、倡导全民绿色出行

  通过创新和健全制度设计,提倡适度简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人人主动践行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提升居民认同感和获得感,推动绿色交通发展共治共享。

  (三十七)建立绿色出行公约制度。把绿色出行作为绿色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倡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签订绿色出行公约,逐步吸引迁入企业和三县居民广泛参与。建立企事业单位员工出行管理制度,鼓励绿色出行。

  (三十八)探索碳积分激励制度。依托新区企业和个人信用平台,构建总量控制、自由交易的碳积分(碳排放配额)管理机制。建立新区个人与机构绿色出行积分账户,探索碳积分与公共服务优惠政策挂钩机制,引导居民出行方式转变,提升绿色出行获得感。

  (三十九)建立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组建交通咨询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发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等多方力量为新区交通发展出谋划策并监督实施。组建义工、志愿者团体,协助交警维护交通安全与秩序,加强绿色出行宣传引导,提升全社会绿色出行意识。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

  (四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交通工作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新区各部门、三县人民政府和雄安集团等实施主体,制定实施计划,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加强交通专业人才引进,建立交通政策专家库,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四十一)强化政策研究。加快推进重点交通政策和体制机制研究,推动出台一批关键交通政策和管理办法,为近期各项交通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四十二)强化资金支持。根据实施计划要求,制定相应的分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加大重点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四十三)强化实施监督。建立实施计划的年度评估、滚动调校和督查考核机制,强化部门和单位工作绩效考核,逐步完善舆论和社会监督机制,保障各项交通工作按计划完成。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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