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
五方面发力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为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日前,河北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从今年12月2日至2022年年底,将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法治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五个方面开展达标创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达标。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保安,配备安保器械,建设学校围墙、校门、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建设智慧安防系统,推进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建设,建设校园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等系统。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分工、安全教育、食堂及食品、消防、校舍、校车、门卫、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治安巡查、突发事件应急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落实。
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管达标。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公安机关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勤务”机制,推广移动警务、“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应用,及时通报校园警情、应对处置师生报警求助。强化学校风险预警防范,制定校园风险控制清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有效整合大数据,及时推送有关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在校门周边设置候学区、临时停车位,鼓励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优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幼儿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应急处置达标。开展常态应急演练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应急演练。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达标。明年年底前,全省1至11年级所有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开课率达到100%。选派优秀公安干警加强学校法治教育。
监督检查达标。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每学期至少联合开展1次全省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各市、县教育和公安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和督导。(记者马利、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