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施工期CEC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容东片区施工期CEC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其中1号CEC位于白塔村西北侧空地;2号CEC位于马庄路与荣乌高速公路交叉点南侧;3号CEC位于S333与津保铁路交叉点南侧;4号CEC位于八于乡政府西侧空地;1号配套施工期自行车临时停车场位于市民中心北部,1号CEC东侧;2号配套施工期自行车临时停车场位于7号通道入口处东侧。
建设规模:
1号CEC:规划总用地39100㎡,机动车总停车数量1436个,非机动车停车450辆,总建筑面积28740.00㎡(其中机械停车楼建筑面积25536.00㎡,其余为登记室、公共卫生间、调度室、咖啡屋、餐饮服务、便民服务、汽车服务、接驳候车棚、物流办公、物流集散大棚、非机动车管理用房、非机动车车棚、水泵房、柴发机房)。
2号CEC:规划总用地42722㎡,机动车总停车数量1102个,非机动车停车416辆,总建筑面积22245.00㎡(其中机械停车楼19152㎡,其余为登记室、公共卫生间、调度室、咖啡屋、餐饮服务、便民服务、汽车服务、接驳候车棚、物流办公、物流集散大棚、非机动车管理用房、非机动车车棚、水泵房、柴发机房)。另设大门1座,配门卫室1个。
3号CEC:规划总用地45164㎡,机动车总停车数量1074个,非机动车停车964辆,总建筑面积21850.00㎡(其中机械停车楼18240.00㎡,其余为登记室、公共卫生间、调度室、咖啡屋、餐饮服务、便民服务、汽车服务、接驳候车棚、物流办公、物流集散大棚、非机动车管理用房、非机动车车棚、水泵房、柴发机房)。另设大门1座,配门卫室1个。
4号CEC:规划总用地67676㎡,机动车总停车数量1278个,非机动车停车1300辆,总建筑面积25870.00㎡(其中机械停车楼21888.00㎡,其余为登记室、公共卫生间、调度室、咖啡屋、餐饮服务、便民服务、汽车服务、接驳候车棚、物流办公、物流集散大棚、非机动车管理用房、非机动车车棚、水泵房、柴发机房)。另设大门1座,配门卫室1个。
1号配套施工期自行车临时停车场:规划总用地8376㎡,非机动车停车1936辆,总建筑面积2522.00㎡(主要为管理用房、商业、公共卫生间、自行车遮雨棚、水泵房)。另设配套大门。 2号配套施工期自行车临时停车场:规划总用地4375㎡,非机动车停车1034辆,总建筑面积1436㎡(主要为管理用房、商业、公共卫生间、自行车遮雨棚、水泵房)。另设配套大门。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投资36646.13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全部拆除及倒运期自拆除准备阶段至拆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全部拆除及倒运期自拆除准备阶段至拆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本项目4个施工期临时CEC及2个配套施工期自行车临时停车场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调试的工作,项目运营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及倒运的工作。勘察(含测量)、设计及1号CEC土建部分施工工作90日内完成;180日内完成停车楼设备及充电桩附属设施的安装及调试。
招标范围:容东片区施工期CEC项目工程包括勘察(含测量)、设计阶段(含智慧化停车和无障碍设计)和施工阶段、充电桩附属设施的安装和项目运营期结束后的全部拆除及倒运的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含)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信誉要求:按照《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其他失信行为(指“黑名单”中包括的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
(5)其他要求:/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6日,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持加盖单位公章的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格式自拟)、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按4.1款现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