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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下旬开始到明年1月中旬 河北省分两批对各市安全生产开展巡查

2019-11-28 14:13:12 来源: 河北日报

  原标题:从11月下旬开始到明年1月中旬

  我省分两批对各市安全生产开展巡查

  11月27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从会上获悉,按照统一安排,河北省安委会组成6个巡查组,从11月下旬开始到明年1月中旬结束,分两批对各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查。

  第一批巡查对象包括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市,第二批巡查对象为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每个设区市巡查时间约为1个月,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不少于7天。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适当延长巡查时间。巡查期间,将按照巡查准备、进驻巡查、巡查报告、巡查反馈、督促整改及成果运用等步骤开展巡查工作。

  延伸巡查时,每个设区市抽查不少于5个县(市、区)、3个乡镇(街道),近两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必查;定州、辛集市抽查各不少于5个乡镇(街道);雄安新区三县必查且抽查乡镇(街道)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设区市抽查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少于3个,抽查企业总数不少于15家,暗查暗访不少于3次;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抽查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少于2个,抽查企业不少于8家,暗查暗访不少于3次。其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旅游、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必查。

  按照要求,各巡查组要加大函告和约谈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事故增幅较大、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突出问题的地区,要专门致函或约谈,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加大曝光力度,对巡查发现的重大突出问题、非法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例等,要在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巡查人员要严格巡查纪律,严守保密规定,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按规定程序请示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向被巡查单位透漏有关信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问责。(记者宋平)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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