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2020年1月1日起
我省货车按车(轴)型收通行费
从11月26日在石家庄召开的河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上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北省不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统一按车(轴)型收取通行费。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提出“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的要求。同时,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对货车车型进行了重新划分。
5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2019〕—80),要求按照国家新修订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由计重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此次听证会对《河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听证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会后,省发改委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形成听证报告。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河北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听证方案》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后的方案连同听证报告将一并报省政府批准实施。(记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