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前,河北省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依法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推进涉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为河北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共36条,涵盖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高金融审判质效、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高素质队伍建设等内容。意见提出,要创新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各项具体措施,加强涉自贸试验区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为全省对外开放提供强有力司法支撑。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严格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构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规范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禁止超范围超标的保全,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此外,意见还对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执转破”等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讯员史风琴 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