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精神,促进旅游与教育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资源特别是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将研学旅行基地作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进一步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组织开展了河北雄安新区研学旅行基地(试点)申报工作。
经三县文化和旅游部门、教育部门推荐,参照《研学旅行基地设施规范》(DB13/T2630-2017)、《研学旅行基地服务规范》(DB13/T2629-2017),依据《河北雄安新区研学旅行基地(试点)参评条件》,经专家实地考察和评审,拟将雄县宋辽边关地道等8家单位公布为河北雄安新区研学旅行基地(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9日-11月5日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河北雄安新区研学旅行基地(试点)名单持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反映。书面反映材料应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雄安市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公楼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文旅组(邮编:071700)
联系电话(传真):0312-5620793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