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新区铝灰钢渣处置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雄安新区铝灰钢渣处置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雄改发(前期)﹝2018﹞0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寨里乡小营村北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共有58处(76个堆放点)钢渣约18万m³ 30万吨、铝灰约31万 m³ 44万吨、其他工业固废约3万m³ 5万吨,对遗存工业固废进行开挖、筛分、运输。
建设工业固废资源化储存场对工业固废进行安全储存,分区域进行储存。储存量2.08万m³危废和35.06万m³铝灰。建设一般工业固废Ⅱ类储存场对钢渣及其他渣进行储存,储存量21.2万m³;5246.1 m³建筑垃圾初步破碎筛分后铺做临时道路,生活垃圾清理后集中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处理量约4626.8 m³。
工业固废的处置(堆填作业),封场作业,运营维护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要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
2.3招标范围
雄安新区铝灰钢渣处置项目工程准备、开工至移交工程、竣工备案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固废(含危废)挖运工程量计算的复核,固废(含危废)挖运和储存场建设运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监理和环境监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项目实施周期如下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3月31日,运维期12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安排。
2.5监理服务期:该项目准备、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运维期。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程合同估算价:约1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1项工程投资额 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1项工程投资额 2000万元(含)以上的固体废弃物处置项目监理业绩(或包含相应工作内容的总承包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或在建项目均可);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参考资料、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可不盖单位章,投标确认操作可咨询平台咨询电话0312-5671238),获取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2提示: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申请人按4.1款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申请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申请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雄安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83号3号楼3层
联系人:石鹏
电话:130515526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联系人:徐立峰、杜江、瓮龙滨、巩俊萍
电话:010-59369681/9627, 18911319681/9627
传真:010-59369136
电子邮件:xulifeng01@sinochem.com\ dujiang @sinochem.com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