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雄县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项目管理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涉及朱各庄镇、大营镇、米家务镇、龙湾镇、雄州镇、北沙口乡、双堂乡7个乡镇的50个村。
2.2项目实施周期如下:项目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程量的40%,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验收:2020年5月前;养护期:完成全部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3项目管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养护期结束且竣工决算完成。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养护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服务(除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外)。
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管理、监理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和项目竣工结算,及项目建设全过程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审核、管理、协调等工作。
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除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外)、竣工阶段、养护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2.5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造林面积20062.68亩,全部为生态林,造林方式为人工。(最终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荣乌高速公路两侧原则上按单侧不低于200米宽度建设,其他省、县道公路两侧根据现有林带情况进行加宽扩面,形成以防护隔离、降尘纳污为主要功能的绿化空间,呈现连绿成网的道路景观视觉通廊;津保铁路两侧原则上按照单侧不低于100米宽度建设,采用纯林与混交林相结合的种植方式,实现防护与景观功能的融合,打造季相丰富的铁路景观廊道。项目总投资86028.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157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本标段分布在雄县334省道雄州镇至龙湾镇路段两侧、荣乌高速南侧至北大阳村北侧,津保铁路两侧及333省道两侧、口头村、西柳村、西王村、后营村、大崔营村、高庄村及孙庄村周边,包含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内容,面积约9981.68亩,工程费用约21253万元。
第二标段:本标段位于米北庄东侧、荣乌高速北侧、津保铁路两侧、大广高速以西、米家务镇上岔河和八东村、西岔河村以南、乐善庄村以北及大魏庄村周边,包含施工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第八标段内容,面积约10081亩;工程费用约20904万元。
投标人可以最多选择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将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管理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农业、林业或市政公用工程);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应有至少一个已完工程或正在实施的,绿化面积不低于2000亩的类似园林绿化或造林项目的①项目管理业绩或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监理业绩和②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一个①业绩加一个②业绩被认为是一个合格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同时包含项目管理内容和工程造价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视为满足要求。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且近5年(2014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应有至少一个已完工程或正在实施的,绿化面积不低于2000亩的类似园林绿化或造林项目的项目管理或代建或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负责人业绩;(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均为复印件)。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6)其他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期限:请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每天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4.3获取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1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
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联系信息表》签字件(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
④《投标人开票信息表》盖章件(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便开具发票;
⑤当以汇款方式邮购的,须将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指定邮箱,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号。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指定邮箱为anle@sstc20.com。
4.4投标人按4.3款现场报名前,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要求,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层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会学
电话:0312-5810752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系人:安乐、赵悦、魏然、封勋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标书)
电话:18610694251、0312-4078182/8183
传真:010-62688250
电子邮件:zhaoyue@sstc20.com
账户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957603280000006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