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采取各种举措加强尾矿库冬季安全生产
为有效防范寒冷天气给尾矿库运行带来的各类安全风险,扎实做好尾矿库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省应急管理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尾矿库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对全省尾矿库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重点提示。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主动担当负责、奋发有为,切实做好冬季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四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省应急管理厅对尾矿库冬季安全管理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冬季放矿管理。二是加强筑坝安全管理。三是加强排水设施管理。四是加强基建工程管理。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尾矿库冬季专项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各尾矿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尾矿库企业冬季自查记录、冬季筑坝措施落实情况等。
各地要严格履行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对复产复工尾矿库企业进行验收。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未下达复产复工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确保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不走过场,保证工作质量。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防止非煤矿山企业年底赶工期、赶进度而出现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等情况,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超设计参数筑坝、超设计能力排放、超设计速率上升等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高限处罚,直至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关闭。(潘文静、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