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市场化绿化工程部分选择投资人已取得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出具的《关于办理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前期工作的函》[2019]043号,比选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特邀请具备相应能力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生态廊道及环淀生态林共1.4万亩,其中京雄高铁生态廊道0.2万亩、容易线生态廊道0.2万亩、清河生态廊道0.6万亩、雄县鄚州环淀生态林0.4万亩。容易线生态廊道位于容城县薛庄村以西;京雄高铁生态廊道位于雄县杨庄村以北;清河生态廊道位于雄县清河口村以东;雄县鄚州环淀生态林位于雄县李广村一村以东。
建设范围内的临时配套设施用地指标按照以下标准配给:
5000亩以下的可按成林面积的3%。
超出5000亩至10000亩的部分按2%。
超出10000亩的部分按1%的比例(允许3个面积幅度的用地指标叠加)。
临时配套设施建设需取得新区相关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
1.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清河生态廊道0.6万亩。
清河生态廊道:河流生态廊道,在河道蓝线外侧各50米宽度范围内建设核心景观林带,主要沿水栽植固坡涵养能力强、观赏性较强的乔木、灌木、藤本和水生植物;核心景观林带外侧营建生态密林群落。
第二部分:京雄高铁生态廊道0.2万亩、容易线生态廊道0.2万亩。
京雄高铁、容易线生态廊道:道路生态廊道,营建具备生态保护、安全防护和景观游憩等多种功能复合、突出季相变化,形成富于节奏和韵律的连续景观通道。
第三部分:雄县鄚州环淀生态林0.4万亩。
鄚州环淀生态林: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大尺度近自然林为基础,发挥防风固沙、净化空气、降尘减噪、改良土壤等生态作用,结合林窗空间开展休闲游憩、文体健身、科普教育、森林康养等活动,丰富森林景观和内涵特色,打造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绿色空间。
1.3工期要求
苗木栽植期:自2019年11月份开始到2020年5月31日,共7个月。
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期:视投资人提交的建设方案和投资方案。
1.4合作期
视投资人提交的建设方案和投资方案,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暂定20年左右。
1.5本工程范围
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社会投资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机构;
(6)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其它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完成项目建设运营所必需的设施、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响应人近5年(2014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投资项目。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近10年(2014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投资项目。
(4)投融资能力及财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授信额度、贷款额度、财务状况等):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征信文件或信用报告或银行授信证明等;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以联合体成员合计累计确定)。
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自成立起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由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要求:无。
(7)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比选项目中单独响应,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比选项目中响应。
c)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d)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五家。
e)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比选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比选、中选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联合体各方要分别注册到“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由联合体牵头人账号进行投标,响应文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注册审批时间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需要时间)
3.2比选文件下载:2019年10月18日09:00至2019年10月26日17:00。比选文件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下载成功即允许递交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0:00。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为:密封递交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应当正反面打印。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2最终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0:00,递交地点为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人除按要求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递交最终响应文件外,还需密封递交最终响应文件的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纸质最终响应文件以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上传的最终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应当正反面打印。最终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10:00,递交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体育馆西侧配楼
联系人:张瑞
联系方式:13716132308
比选组织单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伟伟
联系方式:15652086777
7.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录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