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见》(冀办字〔2017〕27号)和《容城县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方案》(容城县人民政府〔2019〕第56号),自2019年10月8日起,容城县8个部门64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项其他权力事项划转至容城县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为方便社会各界办理审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容城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清单
二、2019年10月8日上午8:30,启用“容城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以上65项事项由行政审批局办理,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
三、容城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地点:容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容美路38号综合服务楼一层大厅),联系电话:0312-5696801。
容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