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我省15个集体和20名个人受表彰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获悉,我省有15个集体和20名个人受到表彰。
受表彰的模范集体是:中共石家庄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委员会、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市双桥区潘家沟街道办事处、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街道军工里社区居民委员会、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廊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衡水市桃城区教育局、中共邢台市桥东区北大街街道工作委员会、雄安新区雄县鄚州镇四铺村村民委员会、张家口市宣化区回民小学、保定市民族学校、河北体育学院社会体育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表彰的模范个人是:底志勇(回族)、梁洪梅(回族)、梁六十三(蒙古族)、王桂玲(蒙古族)、蒋世超、鲍际英(满族)、周建忠(满族)、沙志利(回族)、杨海莲(回族)、马希军(回族)、李朴、王丽梅(满族)、王超、王东升(回族)、张丽(回族)、杨刚(回族)、彭磊、赵磊、李晓龙、李晓丹。(记者尹翠莉 通讯员郝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