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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招标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基础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19-09-26 11:24:10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基础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安改发信息[2019]4号批准建设,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受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委托承担项目招标、建设及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的8个月内通过项目初验,实现项目的试运行。

  2.1.3项目概况:建设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基础信息化,实现检察系统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满足基本办案办公的迫切需要,提升雄安新区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2.1.4项目总投资:约4100万元。

  2.2招标范围: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基础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软件、系统集成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

  (4)其他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日下午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xazb@zjjc.com.cn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5.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提供如下资料: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提供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0312-56739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C座502

  邮编:100044

  联系人:徐畅、徐江

  电话:13661297020 13301353516

  电子邮件:xazb@zjjc.com.cn

  2019年09月25日

责任编辑: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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